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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监狱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开展制度合法性审核和制度评估,抓好制度备案工作,完成制度汇编编印。局层面对16项制度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20项制度延长有效期,编印发放《上海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制度汇编》。推进监狱制度备案工作,指导基层遇到的问题,提高制度质量。全年共备案审查156项制度;各监狱、警校共制定制度89项、修改制度144项、废止制度137项,制度延长有效期72项。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级试点项目工作要求,推进相关标准实施,持续完善上海监狱执法标准体系,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发挥地方标准引领作用,监狱执法标准化市级试点项目、《罪犯暂离监所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项目均通过评审验收。加强对外联系,积极配合《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7部分:监管场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争创上海监狱工作品牌。
三是加强监狱合同管理。深化合同审查工作,有效防止法律风险。组织开展全局合同交流评比活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开展合同管理调研,召开合同管理专题会议,不断加强对基层监狱合同登记编号、审查审批、归档保管等方面的指导检查。各监狱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合同在调查、谈判、起草、审核、审批、签订、履行各环节的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法律宣传。各单位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组织监狱讲师团、公职律师开展面向罪犯的普法活动,推进罪犯政治改造,深化罪犯对宪法和法律的认识,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强化“五认同”、“五树立”。通过监狱开放日、参加法制宣传志愿活动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和法制理念。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干警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知晓和掌握程度、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利用警务公开栏、监区晨会组织干警学习宪法知识,感悟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让宪法走进干警日常工作生活,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五是积极发挥法制队伍职能。我局现有公职律师44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4名。2019年,我局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与监狱合同的法制审核,协助监狱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和罪犯申诉救助保障等相关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课题立结项、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工作,参与监狱文件的起草、审议、修改和备案工作。全年开展法制队伍培训3次。
六是完善狱务公开。各监狱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教育场所,亲身感受监狱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听取监狱执法工作通报,观看教育改造成果展示,并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征求意见。狱务公开平台功能日趋完善,相关案例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根据司法部关于减刑假释相关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减刑、假释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按照新的格式和内容向社会公开减刑假释报请信息和裁定信息,健全阳光公正执法机制。
七是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司法部驻在式检查问题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配合做好市委政法委对我局开展政治督察,落实市司法局党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巡察督导要求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的通知》,以《专项巡察整改任务书》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过程督导。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不断加强罪犯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狱内消费、劳动岗位调整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监狱长信箱管理制度。
八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围绕服务推进“五大改造”工作要求,紧抓制度培训与练兵比武同步发力,开展制度“宣传、解读、考核”和实务“培训、练兵、比武”,形成“学习宣传—培训考试—执行监督—考核评估”的管理闭环,确保各监狱实训项目不少于10项,每名干警参与实训不少于5项,实现“教、学、练、战”一体化运作。持续推进全局性“5+1”职业技能竞赛改革创新,先后举办犯情研判、罪犯个别教育、看板管理与安全隐患排查、刑罚执行实务等民警职业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