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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狱管理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2016年,我局继续落实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相关工作要求,在去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清理发布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一是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对监狱管理部门行政审批(校核稿)有关内容进行校核的通知》要求,梳理了新增的对外国籍罪犯会见的审批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及时上报。二是对行政权力目录和行政责任目录进行完善。按照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沪编〔2016〕96号)要求,对照已经确认的行政权力目录和行政责任目录,逐项梳理、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基本情况梳理登记表》和《行政责任事项基本情况梳理登记表(责任追究)》并及时上报。三是对我局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清理统计。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建立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情况、依职权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实时统计上报,接受监督。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重点突出网站的狱务公开、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公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等功能,着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办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上海监狱”微信公众号自开播以来,对加强政务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影响力日增,荣获2016年“全国最具影响力司法头条号”荣誉称号。二是发挥狱务公开服务热线功能,建立了统一受理处置平台和工作体系,24小时全天候运行,工作日人工实时接听处置,其他时间自动录音接听,主要提供“查询、求助、投诉”三大类别服务,全年狱务公开服务热线接听处理电话、留言5800余个。三是根据新形势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监狱工作特点,做到应上网、尽上网,能公开展示的尽量在网上公开展示,深入推进刑罚执行权力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人员招录、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于三公经费、大宗物质采购等,及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进一步梳理完善上海监狱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目录更新完善机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制定《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规范性制度制定程序规定》,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机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工作制度的立项、审核、评估清理和汇编工作。2016年度局层面新制定制度10项,延长有效期20项,修订26项,废止18项。一是抓好制度的法律审核,对每一份经过的制度都严格审查把关,共对《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生活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等4项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32项内部工作制度进行了法律审核。二是抓好制度备案和评估清理。制度文件印发之后,我局积极执行备案程序,2016年对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市司法局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34份内部工作制度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四是抓好制度汇编。年初完成《上海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制度汇编》的编辑、印刷工作,及时发放;同时,对我局五年来的各类制度进行梳理,编印了《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制度手册(2016版)》,确保干警及时全面掌握制度。
四、建立完善执法标准体系
坚持依法治监,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对监狱工作的根本要求。监狱执法的标准化,有助于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我局按照“全覆盖、成体系、能参照、易执行、可评估”的要求,全面优化整合现有的执法管理制度,科学研究制定执法标准,用2-3年时间在全局实现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目标,即基本建成边界清晰、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上海监狱执法标准体系,包括执法工作标准、执法管理标准、执法保障标准、执法监督标准、执法信息化标准,并广泛应用于全市各监狱。2016年,我局通过与市质监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深度合作,开展狱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和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将标准化思维应用于监狱管理,运用统一、协调、优化等标准化原理,对重复性的执法管理活动建立标准、实现规范化操作,梳理监狱的职能与职责,进一步规范、统一监狱各项执法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目前,共制定狱务公开标准体系85个标准,《狱务公开管理规范》获市地方标准立项,基本建立全局标准化工作网络,培养了一批标准化专业人才,干警学标准、建标准、用标准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五、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2016年,我局继续通过多种途径,极力构建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群众及社会监督的立体网络,使监狱一切执法、管理活动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一是完善监狱工作情况通报机制。我局把“监狱开放日”活动作为深化狱务公开、展示公正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努力让监狱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监狱,增强执法透明度。局属各监狱邀请执法监督员、社会帮教人士、媒体记者、罪犯近亲属参加,着力凸显开放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层次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我局紧紧围绕罪犯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通报执法情况,切实推动执法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二是主动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我局全年收到各监狱上报、上传检察监督文书177件,较2015年254件,2014年354件分别减少77件和177件,减幅分别达30%和50%。对于检察监督文书,我局均能认真学习研究,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或意见,组织各监狱加以改进完善。三是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警务督察部门在查找问题的同时注重跟踪整改情况,坚持对查出的问题必分析、必整改、必跟踪,确保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整改。
六、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在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初,我局出台了《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公职律师、专职法制员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制度安排。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5〕19号)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开展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我局2016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后,我局将选聘公告在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网、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上海司法行政网和东方律师网等网站进行发布,报名截止时,共有20人申请。经过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了面试,从业务专长的领域及见解、监狱工作领域疑难复杂问题的法律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并进行了量化打分。最终决定聘任江利红、叶杭生、陈激扬、张黔林等四人为我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11月21日举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本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法律顾问与监狱的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必将大大促进监狱决策、执法、管理等工作程序、过程的公开,有效防止权力任性、执法任性、做事任性等不公正现象出现。
七、加强民警执法培训
2016年,我局聚焦“做强局培训中心、做实监狱培训分中心、做精处室业务培训”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方案,把握重点关键点,扎实推进,不断加强民警执法培训力度。推进新录用干警“3+3+3”培训模式,深化岗位成长带教制。探索学分制,推行教、学、练、战“四位一体”职业素养提升模式,推进轮值轮训和岗位实战练兵常态化,职后教育培训运作体系更加完善。全年局培训中心共组织开展主体班29期,培训学员1380人,组织2016年新警培训334人;各处室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6期,参训学员1121人次。年人均参训6.6天。培训中获得奖励563人次,处罚716人次。全年组织局层面岗位练兵6次;开展体能训练20次,共2202人次参加测试。全局各分中心共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32期,培训学员56212人次,人均参训时间8.5天;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268次,共20330人次参加。尤其是,我局注重加强干警法治培训,通过法律宣传、法治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法律意识。如11月份,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江利红教授为全局主要领导干部、各单位法制科长作了题为《依法治监视野下监狱权力再认识》的专题讲座,就推进依法治监、监狱权力属性及规范行使行政权力等话题进行了阐释。
八、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年来,通过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全体干警的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执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局上下能够坚持“继承、深化、完善、创新”主基调,确立“提升监狱管理能级,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主题,牢牢把握法治、开放、统筹、管理、人本“五大关键”,做实安全、执法、教育、队伍“四位一体”内涵式发展,突出“十个更加注重”,致力打造平安、法治、文明、现代监狱,为上海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当然,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监过程中,仍然存在干警工作观念相对滞后、干警执法手段不够精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