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2-27 09:03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jy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宣传中心(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11号,电话:35104888-2205分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党委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动态化,网络信息发布实时化。充实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上海监狱政府信息的需求,在进一步加强狱务公开、宣传监狱工作、提升公正执法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实效性。运用现代化的、信息化的手段,大力推进狱务公开工作,积极宣传上海监狱在狱务公开方面的做法及其成效,促进监狱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我局在上海监狱门户网站上设立了狱务公开专栏,对三类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在作出决定的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上网公开。自2014年4月-12月,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公布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177份。有序推进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布置,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市监狱管理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三公”经费预算。

(二)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建设。一是上海监狱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增加了无障碍浏览功能,新增了网上办事栏目,拓展了便民互动功能,充分发挥“上海监狱网”在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强对外宣传和网上舆情引导,方便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为展示上海监狱形象和为社会提供公众服务的信息平台。二是积极加强政务微博宣传。因上海监狱微博信息并入“上海司法行政发布”,我局及时将监狱的重要工作动态报送“上海司法行政发布”。

   (三)强化舆情收集,提升宣传正能量。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制定和完善舆情应对预案,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及时主动发现、分析、研判、预测、评估。通过上海监狱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发布事实真相,传递社会正能量,加强正面引导舆论,积极推进舆论引导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舆情处置能力,实现舆情引导与实体处置同步化,确保舆情平稳可控。

(四)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文件目录,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并按规定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在上海监狱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五)由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无行政审批权,无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都能予以及时公开,并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要通过上海监狱门户网站,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监督投诉、网上信访等服务项目。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

  在2014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关于狱政管理、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的有194篇,占总体比例的83 %;关于公务员招录的有7篇,占总体比例的4%;其它的有29篇,占总体比例的13%。

  此外,2014年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监狱业务信息动态1578条。中央和本市新闻媒体共采编、刊登上海市监狱工作各类新闻报道1145余篇次,其中平面媒体报道579篇,立体媒体报道586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5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件,其余0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0%,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80%。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诉讼和申诉举报案件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40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47次,在线咨询258次。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9000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狱务公开专栏、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务员招录等。我局2014年度在线咨询专栏访问量45000余次。我局门户网站2014年信息动态总访问量为580万余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对上海监狱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对监狱工作新常态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局聚焦依法治监主题,坚持“继承、深化、完善、创新”主基调,积极适应监狱工作新常态,继续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争取在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查询这方面有所突破。二是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与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累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说明、附表

(一)相关说明

以下附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本局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3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3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3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5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5

     1.按时办结数

3210

5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