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7年,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阳光、透明的狱务公开机制,打造阳光执法体系,狱务公开体系不断丰富完善,上海监狱微信平台受到广泛关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互动和认同,监狱法治形象得到更好的展现。
(一)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1、深化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由局党委书记钟杰同志担任主任,吴琦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同时成立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为狱务公开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各监狱也相继成立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各监狱一把手是狱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狱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以及制度的制定完善。局职能处室作为深化狱务公开的中坚力量,形成了办公室协调督办,相关处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推进格局。
2、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新警入职培训科目,依托局培训中心、监狱培训分中心两级培训架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广大干警的公开意识,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信息内网设立狱务公开工作专栏,及时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等,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把握服刑人员及近亲属和社会公众对监狱信息的实际需求,通过服刑人员座谈、服刑人员近亲属个别访谈、法院、检察院恳谈、执法监督员意见征询,以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厘清各自关注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全面梳理需公开的相关事项和具体信息,进一步细化面向社会公众、服刑人员及近亲属的公开内容,实现高墙内外的信息对称。
(二)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进一步凸显。
1、上海监狱公众微信号受到更多关注。“上海监狱”公众微信号自2015年7月上线以来,注重内容策划,建好采编团队,“讲好监狱故事”,发布的信息除了上级安排及新闻媒体相关宣传报道外,95%以上的上传信息都是原创作品。目前,“上海监狱”公众微信号已入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国内主流新媒体平台,加入“上海发布”、“法治上海”等政务新媒体矩阵,为塑造聚光灯下上海监狱工作的法治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荣获 “2016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司法头条号”称号。
2、门户网站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上海监狱”门户网站围绕社会公众关注最密切、执法权力最重要、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内容,设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公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狱务公开指南等栏目,上线了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社会帮教推介、人力资源推介,会见日查询等软件系统,做到能公开展示的尽量在网上公开展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办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3、有效发挥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作用。我局设有狱务公开热线电话,实行专人接听解答,24小时全天候运行,工作日人工实时接听处置,其他时间自动录音接听,主要提供“查询、求助、投诉”三大类别服务,接受社会公众、服刑人员近亲属有关狱务咨询、服刑人员信息查询和投诉建议。建立统一受理处置平台和工作体系。上海监狱狱务公开服务热线2017年共接听电话3806个,留言2400余个。
4、深化监狱工作对外展示功能。不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紧扣中心工作,丰富新闻素材,拓宽宣传渠道,借助专业媒体,强化与各大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形成了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宣传报道。各监狱把“开放日”活动作为深化狱务公开、展示公正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努力让监狱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监狱,增强执法透明度。各监狱邀请执法监督员、社会帮教人士、媒体记者、服刑人员近亲属参加,着力凸显开放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层次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各监狱紧紧围绕服刑人员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通报执法情况,切实推动执法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
(三)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
1、加强政策解读。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制定政策解读方案。充分运用主流新闻媒体、微信等渠道平台,做好重要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工作。同时,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使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监狱工作相关政策、制度等,进行有效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政府“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在上海市质监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系统、统一、简化、优化”的工作原则,按照路径最简单、公开最到位、环节最少的要求,不断完善狱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近两年来,通过在部分监狱试点、继而在全局15家押犯单位全面推广的方式,初步建立起包括服务基础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服务提供体系在内的狱务公开工作标准体系。目前我局狱务公开标准体系共有标准85项,包括国家标准32项、行业标准1项,以及我局自行编制的标准52项。2017年9月28日,我局狱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市级)项目以97.4分的优异成绩,通过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验收。目前我局已将狱务公开标准体系申报为国家级示范试点项目。
3、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形势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监狱工作特点,做到应上网,尽上网,能公开展示的尽量在网上公开展示。深入推进三公经费、刑罚执行权力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人员招录、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完善上海监狱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目录更新完善机制。
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的工作流程,完善主动公开、及时办结、执法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确保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务(狱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到依法依规办理,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都能予以及时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公开途径有:上海监狱门户网站公示公告、狱务公开、便民服务、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上海监狱”微信公众号;上海监狱狱务公开服务热线、监狱开放日等。
截至2017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990条,占98%;其他类信息20条,占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监狱管理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信函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及时答复。其中,1条属于咨询类信息,经协调有关部门,已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市监狱管理局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诉讼和申诉举报案件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450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256次,网站咨询246次。我局门户网站2017年度页面总访问量为1010万余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2万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前三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狱务公开专栏、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减刑假释公示。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18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上海监狱”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强做好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加强数据共享开放,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推进信息公开、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728 |
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110 |
条 |
0 |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432 |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296 |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 |
其中:监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