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 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06 06:55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文件

 

沪司狱规〔2017〕6号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

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监狱、机关各处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7〕35号)的要求,我局对2012年5月1日以后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现将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抄送: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4份)

附件: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入监教育工作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1号

2

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发布罪犯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2号

3

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发布罪犯病历资料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3号

4

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发布“在押老病残罪犯”鉴定审批工作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4号

5

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发布新收罪犯入监体检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5号

6

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发布罪犯出监教育工作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6号

7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私人物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2〕7号

8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司狱规〔20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