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郭某某,男,1971年1月5日出生,因犯抢劫、抢夺罪于2006年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自2006年2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止。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良好,共获得3次减刑司法奖励。于2013年在五角场监狱刑满释放。
改造初期的郭某某,自由散漫,不服从民警的管理,成为监区的问题犯。在民警日复一日的关心教育下,郭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认识到人生需要有颗感恩的心去对待一切,改造变得积极主动。临近出监时,郭某某又遇到了难题,一方面,自身文化水平较低,较长时间服刑,与社会的发展严重脱节,再就业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另一方面,与妻子离婚多年,但户口仍在妻子家中没有迁出,出去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民警与郭某某的家属、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帮教部门多方面的沟通、协调,帮助郭某某刑释后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回归情况
(一)获取了儿子的原谅与尊重
由于自己所犯错误,缺失了陪伴儿子的关键时期,但郭某某在监狱里面时坚持和儿子写信保持联系,出狱后坚持每天与儿子通话,关系儿子的学习、生活情况,他诚心忏悔取得了儿子的原谅与尊敬。
(二)修复了破碎的夫妻关系
建立完整的家庭,修复与妻子的关系一直是郭某某的愿望,但是前妻与自己离婚后已经再婚,自己的想法只能深深埋藏心底。当儿子发现母亲和继父之间的感情出现严重问题时,便积极撮合父亲和母亲复合。得知前妻生活并不如意,他毅然向前妻表达出复婚的想法,希望得到前妻的同意。
在自己的努力下与儿子的帮助下,渐渐的郭某某夫妻俩人的关系一点点修复,前妻同意与其复婚。但当前妻提出和第二任丈夫离婚时,第二任丈夫要求经济补偿,并要带走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郭某某全部答应了。他知道,这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通过不断的努力,他修复了破碎已久的家庭,迈向幸福的生活。
(三)拥有了蒸蒸日上的事业
宝山区*镇新农村建设之一是将建设145间公共厕所,修建过程中需要有水电工资质的工人,凭借着在监狱学习获得水电工资格证书,郭某某作为一名普通的水电工人参与到工程建设之中。通过自己踏实的劳动,守信用、重质量的自我要求,赢来了政府部门的信赖,决定将*镇的145个厕所的水电建设交给郭某某承包建设。事业逐渐走上正轨,郭某某成立了自己的小公司,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人物。
(四)积极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作为一名刑释人员,郭某某在获得一定的成功后,他开始回馈社会。在他自己成立的小公司里,招募了许多当地的水电工人,带动了当地民工就业,同时积极靠拢政府,配合当地就业安置帮教部门,积极吸收刑释人员到自己手下工作,目前已经招募安置了4名服刑人员,对地方的和谐稳定有较大的作用。郭某某说:“政府帮助我渡过最艰难的时刻,回馈报答社会是我应该做的。”
三、原因分析
(一)民警真诚关心,促使罪犯积极改造,为回归打下基础
改造初期的郭某某,觉得生活已经没有任何希望,自由散漫,不服从民警的管理,成为监区的问题犯。但在一次与民警的深入谈心后,让郭某某躁动的心开始反思自己的改造之路。“‘每名判刑入狱的服刑人员都是进入到人生的低谷,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困难虽说是躲不掉的,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困境,需要我们一起努力寻找合适的办法去摆脱’,民警的这番话触动到我,让我感觉到民警是真心想帮助我。”郭某某这样描述到。
民警多次与其前妻沟通与交流,妻子选择原谅了他,并带着儿子来监会见。“在里面要好好改造,不要有心理负担,出来要重新做人,我和孩子还是会接纳你的。”妻子的话句句触动了郭某某原本伤感的心,患难时的真情给他的改造生活添加了无穷的动力。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刑期当作学期,出狱后尽最大努力弥补给前妻与儿子造成的伤害,寻找新的属于自己的人生!
(二)多方关怀帮助,增添刑释回归信心,为适应社会增加动力
“警官,我能不能就留在监狱,我不想出去,我在外面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很难生活!”几夜未眠的郭某某终于憋不住了,他向主管民警道出了内心的苦闷。
服刑人员临近释放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焦虑与情绪的波动,但不愿回归社会的现象却是极少数,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监区民警的高度重视,决定将其作为监区的重点刑释衔接对象。监区民警多次找到郭某某谈话,充分了解郭某某的想法与困难,安抚郭某某改造情绪,帮他出谋划策,并提供一些回归就业资讯,提升其回归信心。
郭某某虽然与妻子离婚,但户口依然在前妻家中,监狱决定积极与其户籍所在地宝山区罗泾镇司法所联系,并发出《帮教邀约书》,希望司法所提前介入帮教,解决郭某某部分后顾之忧。宝山区罗泾镇司法所收到监狱发的《帮教邀约书》后,对郭某某的事情相当重视。一方面积极联系郭某某的家属,与监狱民警共同与其前妻沟通,争取她和儿子对郭某某的谅解;另一方面由司法所金所长带队到监狱对郭某某进行社会帮教活动,介绍当地新农村建设项目,结合郭某某在监狱学习获得的水电工资格证书,表示只要郭某某能吃苦耐劳,发挥自己水电工技术特长,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一定能有好的收获。
经过监狱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他前妻家中交流协商,告知郭在监狱的改造表现与悔罪决心,前妻最终选择原谅并接纳他。“你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家里,回来后可以继续住在家中,直到你找到地方迁出去……”刑释前的一次会见中前妻说道。永恒的亲情,给郭某某回归增添了无穷的动力。
(三)自我不懈努力,获得技能培训证书,为就业做好铺垫
在一次监狱组织的就业形势与政策的教育课程中,郭某某了解到现在各个行业都需要持证上岗的正规工人,虽然自己有水电工的工作经验,但自己回归社会要寻找到一份工作,还需要一个敲门砖——证书。他立马找到主管民警,表达了想参加技术培训的急切想法。通过民警的协调与安排,郭某某参加了监狱组织的水电工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学习包括文化学习与操作学习两部分,郭某某以前有水电工的工作经验,操作方面自然不成问题,但文盲的他文化考试成为最大的难题,他内心十分着急。为了完成文化学习,郭某某每天有空余时间就看书,不懂的就虚心向别人请教。民警知道他的困难,专门安排人给予文化方面的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他有惊无险地通过了考试,获得了梦寐以求的水电工技能证书。凭借着在监狱学习获得水电工资格证书,郭某某刑释回归后作为一名普通的水电工人参与到当地工程建设之中。
四、工作感悟
郭某某回归后将监狱所学的技术和创业结合起来,抓住政策机遇,建造出一条成功幸福之路。从郭某某成功刑释回归案例中,可以得出以下经验:
(一)民警平时多关心,建立好信任关系,提升罪犯改造信心
罪犯入监狱服刑,往往承受各种压力,心理比较脆弱,这就需要管教民警找准教育时机,平时多加关心,让罪犯感觉民警对其的关注与关心,逐渐对民警产生信任感,这样民警就能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应对相关问题的发生。本案例中郭某某入监后,改造情绪消极,心中想法悲观,对改造失去信心,成为监区的问题罪犯,民警及时发现问题后,选取恰当时机,与其真诚的多次谈心交流,积极疏解罪犯内心困惑与帮助解决罪犯入狱切实困难,得到其信任与尊重后,罪犯主动吐露内心的真实想法,将成为民警后续开展工作的有利契机,应对改造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监狱坚持有针对性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增强罪犯回归就业能力
监狱积极探索和实践各类有利于罪犯矫治的工作方法,罪犯的社会化作为一个重要的矫治方向,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罪犯回归后的自食其力,树立回归生存信心。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应结合社会就业现状,注重狱内改造与现实需求相结合、技能培训和就业谋生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努力实现罪犯再社会化的“软着陆”。本案例中郭某某主动参与监狱组织的技能培训项目,通过自身不懈努力获得社会认可的水电工专业证书,为回归后就业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其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监狱与社会帮教部门的狱内、狱外的衔接,更好地促进罪犯刑释回归
监狱通过回归教育社会化对接平台的建立,构建了监狱发起、区县司法局联动、罪犯亲属接纳、社会力量扶持“四位一体”的安置帮教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监狱工作的“大帮教”格局,帮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做好必要铺垫。本案例中郭某某刑释回归前,社会帮教部门组织专业帮教人士到监狱开展就业政策、资讯讲座,让其看清就业现状,主动参加监狱组织开展的水电工技能培训,获得回归就业的“敲门砖”;刑释后当地司法所主动帮教,利用其水电工资质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了郭某某更好地回归并融入社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成功。
(四)家人的接纳与鼓励,能给予刑释人员更大的动力
罪犯回归社会后,易受到社会或亲属的影响,如亲属的不接纳与冷嘲热讽、邻里的询问与异样眼光,虽然大多不是故意或恶意,也远未达到歧视的严重程度,但作为刑释人员对这些现象内心极其敏感,不利于刑释人员回归后的融入社会。因此,社会支持力量的作用对刑释人员能否更好地融入社会有重要的影响,争取家人的接纳与帮助,是给予刑释人员最基本、最有效的回归动力。本案例中,郭某某的家人主动接纳他,并给予生活的温暖,无形中支撑着郭某某更加努力的工作,承担着自己家庭与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