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20065卢某某,女,因犯绑架罪,于2005年12月13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2006年4月17日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08年10月31日减刑1年,2010年5月24日减刑1年2个月,2012年8月22日减余刑释放。
二、回归情况
卢某某自2012年8月22日减余刑释放后回家与父母共同生活,由于她本身家庭经济条件好,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在回归家庭之后,父母并没有对她有所要求,让她独自在家庭调整,但起初回归家庭的这一段时间里,她遇到了曾经在出监之前就顾虑的问题,要如何重新融入这个社会。
一开始,她害怕出门,害怕去面对曾经的亲人和邻居,刚出监的第一个月里,她几乎足不出户,她的父母很着急,便打来电话寻求帮助,监区的民警也是很关心她,帮忙开导,通过和她讲述许多回归成功的案例让她重拾自信,并且建议她凭借自己在监狱所培养的特长,去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能够让她开始树立一个新的社会身份,才能真正的独立,融入社会。在民警和家人的鼓励下,她鼓起勇气,走出了家门,并通过家人的介绍,在一个民办的舞蹈机构当上了舞蹈老师,但好景不长,舞蹈机构的主管人知道了她的背景,由于当初接纳她的时候并没有了解到她的犯罪经过,认为她所犯的罪是绑架小孩,而现在教小孩跳舞,难免不放心,所以对她提出了辞退的通知。
这一次的失败,让她颇受打击,她认为自己已经不能被社会所接受,也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重新回到了当初颓废的状态,在家里几乎不吃不喝,眼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消瘦下去,她的家人很是担心,再次找到了我们,这一次感受到她想要找到一份工作,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的决心,作为女监综合治理专职民警,也是负责新玉兰艺术团的杨馥兰警官了解到这件事情之后,主动帮她联系了当地社区居委会以及地区的帮教机构,并找到一家舞蹈培训机构愿意接受曾经失足过的她,通过自身的调整和身边人的帮助,她也很快调整了心态,并且凭借专业的舞蹈功底,获得了培训机构的认可以及学生家长的认可,她开始脚踏实地的规划自己的职业,并且在新的岗位上获得了许多嘉奖。
也正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获得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她也逐渐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改变,在一次舞蹈表演的晚会上遇到了托付终身的对象,很快结婚组建了家庭,两人婚后感情融洽,生活幸福美满。现在作为一所知名舞蹈培训机构的骨干力量的她,真正的顺利回归了社会回归了家庭,走向了新生。
三、原因分析
卢某某作为刑释回归个案的成功案例,其回归成功的原因分析如下:
1、内因
(1)自身特长优势
从小学习舞蹈,1990年至2002年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舞蹈团团员,由于从小在舞蹈团,有舞蹈功底,并且在监狱服刑的时间里,通过新玉兰艺术团的培养,让她的艺术道路重新焕发生机,在重新回归到社会的路上,自身的舞蹈功底是她重新获得工作的通行证,也是她能够拥有经济来源的谋生工具,也正是因为她自身的特长优势,让她成功的归回家庭和社会。
(2)严格改造重塑了其正确三观
卢某某家庭殷实,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其的教育只是一味满足她的经济要求,以至于成长之路上树立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入狱后,通过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相结合的方法,以及根据该犯的特点,利用其本身特长进行艺术矫治,从内心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对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端正了她对社会的认知,明确了她的人生方向,培养了她工作踏实的品质,这是她成功回归社会的内在基础。
2、外因
(1)亲情力量
卢某某系家中独生女,父母条件优越,在其回归社会后经济方面能够提供良好的支持,卢某某无须为生存发愁。其家庭氛围较好,入监后父母仍给予了卢某大量的关怀。她能够走出人生低谷,和她家人的不离不弃的支持有着必然的联系。出狱后卢某某还收获了爱情组建了新的家庭,多了一份家庭责任感。
(2)艺术矫治效果显著
根据卢某某从小学习舞蹈,有舞蹈专业基础这一特长,将其分至新玉兰艺术团。通过发挥自己的特长,卢某某成为了艺术团的台柱子,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余热,让其情绪逐渐稳定,并获得了减刑的机会。通过艺术矫治掌握一门艺术,增加了卢某对于自身素质的渴望,提升了其综合素质。
(3)女监传统“母亲文化”激发服刑人员内在改造动力
女监民警通过挖掘母亲具体事例到提炼母亲抽象品质,不断深化母亲内涵,让她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并让她从解读“什么是爱”到“如何爱”,通过寻找“微善良”到诵读“母亲谣”,不断激励她悔悟向善,民警对卢某某的关心,细心体察,用道理去说服她,并将处于崩溃边缘的她,拉回改造正常轨道,激发其改造的内动力,正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投入改造。
四、几点思考
卢某某第一次出狱后回归社会,回归为人女为人妻的家庭角色,顺利再次就业,步入稳定的生活,重获新生,成为刑释回归的成功个案,有以下几点思考:
1、家庭对于服刑人员回归有着重要的支撑力。卢某某自2012年刑满释放后,回归了家庭,父母给予了其很大的支持,父母身体健康,自身条件也满足再就业,没有经济负担,在顺利再就业的同时,收获了自己的幸福,结婚并组建了新的家庭,通过家人的帮助,重新建立了新的交友圈,几乎获得了刑释人员最理想的家庭条件,令她在为人女为人妻的家庭角色树立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家庭作为刑释人员回归的第一落脚点,所提供的支持对刑释回归人员是否再犯有着无法取代的决定性作用,家人的这一长效、直接的支持,是预防再犯的有力力量。在面对刑释回归人员,家人应当做好持之以恒的关注和督促,形成一种隐形的长效机制,充分用亲情去感化并且帮助刑释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
2、传统的改造方式从内在改造服刑人员,使其真正认识到改造的重要性和意义。服刑人员的改造之路是一个从被动抵抗阶段到消极接受再到主动改造的过程,这3个阶段的变化需要监狱民警根据个案特点激发服刑人员改造的内动力,从罪犯的知情意行入手。所以在对卢某某的改造过程中,民警首先从激发其内动力着手。
卢某某从小生活条件优越,生活顺利没碰到过挫折,入狱时年纪还小很难接受现实情绪低落、整日消沉。女监一直弘扬的传统母亲文化,是指通过给予服刑人员母亲般的关怀来拯救迷失的灵魂。警官们的不离不弃和如母亲般的教育和开导,才能使她走出心理“雾霾”,看见人生的曙光。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这句话道出了上海女子监狱一贯的母亲文化改造风格,即用爱心、耐心、不离不弃来感化、教育服刑人员。卢某某初次犯罪时可堪年少无知涉世未深,但经过长达6年8个月的改造,从根本上改变了其行为模式,可以说她在狱内的改造表现很好,并获得了累计减刑3年3个月的司法奖励,卢某某就是在这一群女子监狱警官的教育改造下从阴暗逐渐走向阳光,这段过程很艰辛,但也很温馨。因此,传统的女监母亲文化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民警的“母亲文化”与服刑人员“母亲观教育”相结合,能够让犯人从内心接受教育,从根本上认识到犯罪根源,凸显出女监的综治特色。
3、艺术矫治是外在教育矫治服刑人员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教育矫治工作方法的丰富与补充,与其他教育矫治方法的目标一致,即:关注服刑人员的生存状态,提高服刑人员的生活质量,实现服刑人员的生命价值。卢某某从小学习舞蹈,自小学开始就是小明星艺术团的一员,舞蹈基本功底扎实,通过艺术矫治让其发挥自己的价值,通过排练演练完成表演,通过自己可操作的实际技艺训练,切实感受到自己的内心变化,这是艺术矫治的自我内化功能,可以使服刑人员逐渐独立起来。艺术矫治就是择善而用,通过发现服刑人员身上的闪光点,将其特长为我所用,卢某某在艺术团中担任演员获得了许多荣誉,在无形中提升了她的自信,也使其能力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对于各类犯人的人尽其才,艺术矫治能够帮助服刑人员释放情感,陶冶情操,治疗身心,增强素质等功能,通过艺术教育矫治工作为主线,由点及面,纵深扩展,夯实艺术教育矫治挤出点挖掘艺术教育矫治闪光点,提炼艺术教育矫治规律线,优化艺术教育矫治资源面,从而使监管安全得到保障,监狱文化得到弘扬,也使我们的管教更加合理。同时,客观、科学、准确地运用艺术教育矫治手段,巩固并加强艺术教育矫治成果,降低重新犯罪,将推动监管改造工作实现大跨越。总之,艺术在各种场所、不同场合的运用,都以调剂、优化和矫治、理疗人的心理境况为主旨,以改变或强化某种思维和行动为目的,以达到教育矫治之效果。
4、综治工作的开展为女犯成功回归搭建桥梁,社会力量有效的衔接大墙内外的女犯教育矫治工作,刑满释放后,地区帮教机构落实一对一帮教机制,定期开展心理辅导以及技能培训,针对刑释女犯回归遇到的问题,采取各机构合作研究,共商对策,形成良好的衔接互动,促进综治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通过综治工作的开展,女犯回归社会进程加快,社会效果明显,社会对女犯的接纳度提升,帮助她们参加劳动技能培训,获得一技之长的她们重新找到工作,更多女犯在综治机制的带动下,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