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政管理)我市监狱对在押罪犯的通信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 2020-09-08 04:15       

      答: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罪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但应予以登记。罪犯通信所需邮资自理。监狱检查罪犯信件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扣留信件:①恶意攻击、诋毁国家现行制度或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②污蔑、歪曲监狱民警正当执法行为的;③唆使、传播违法犯罪手段的;④有威胁、恐吓他人或诈骗嫌疑的;⑤交流案情或涉嫌其它违法犯罪的;⑥其他有碍监狱监管安全和罪犯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