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政管理)罪犯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评选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发布日期: 2020-09-08 04:11       

答:(1)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评选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①计分考评等级为C级(含)以上;

②评选周期内,计分考评有效分累计满90分(不含上一年度改造积极分子奖分),且无一次性3分以上(含)扣分,无2次以上(含)较严重违纪,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③自觉遵守规范,维护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学习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讲究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学习成绩合格;认真接受和配合社会帮教。

(2)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评选为市改造积极分子:

①连续2年(含当年度)评选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

②计分考评等级为B级(含)以上;

③评选周期内无一次性1分以上(含)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含)。

(3)下列罪犯不得评选为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①入监服刑不满一年的;

②计分考评等级为D级(含)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