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收藏
分享到:
答:是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