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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课题创新运用分类配备的概念,对监狱警用装备配备的具体实践进行分析,概括提出功能作用、管理层级、功能区域、执法场景四种装备分类方法,并以标准问卷调查为工具,对警用装备管理效能进行6个方面的评估,结合收集的问题,形成效能评估的初步结论,并对结论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完善分类配置、提升装备效能的6点工作建议,对总结监狱警用装备管理经验、探索装备发展规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
自2010年起,上海监狱系统持续加大警用装备投入,经过近10年的努力,警用装备配备率有了较大提高,建立了比较实用、干练的警用装备配备体系。按照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全局警用装备现有警械、安检设备、防暴防护器材、应急设备、通讯工具及其他等六大类,共六千余件。实践中,警用装备配备具有一个突出特点是“分类”。除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按照“功能作用”的分类外,监狱警用装备分类配备的依据还有哪些?现状如何?效能发挥怎么样?本文将在工作梳理的基础上,尝试运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上海监狱警用装备分类配置的效能进行评估。
一、分类配备现状和特点
1、分类配备的现状。依据公安部、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和监狱管理局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一线实战需求,监狱警用装备大致包括以下四种分类方法:
一是依据功能作用的分类。依据特定装备的功能定位进行的划分,是警用装备的基本分类方法,也是法定的分类方法。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所列警械、安检设备、防爆防护器材、应急设备、通讯工具及其他、武器等6个大类41种的监狱警用装备。《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用装备工作管理规定》指定了6个大类49种必配警用装备。而上海监狱局全局警用装备摸底显示,目前共装备包括6大类八十余种警用装备。综合来看,三个层级共涉及6大类九十余种警用装备。
二是依据管理层级的分类。2010出台的《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用装备配备标准(试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用装备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用装备管理使用手册》,按照警务标准化的要求,对监狱、监区公用装备和民警单警装备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了规范。其中监狱、监区公用装备是满足监狱、监区日常监管和应急需要的警用装备;单警装备是配发到民警个人供日常执法执勤使用的装备。《上海监狱警用装备工作管理规定》将单警装备再分为基本装备和专用装备,基本装备指监区一线民警日常执法执勤配备的警用装备,专用装备是指监狱防暴队、场所警戒等特殊部门民警应配备的警用装备。
三是依据功能区域的分类。围绕安全防范目标,监狱在物理空间上划分为不同安全功能区域,不同的功能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不同,对装备的需求也不尽相同。警用装备根据所处监狱不同功能区域进行分类,可分为周界(区域)安防警用装备、门卫安检警用装备、劳动现场警用装备、严管禁闭警用装备等。周界(区域)安防警用装备包括高压电网、内外隔离网、功能区隔离网;门卫安检警用装备包括X光检测仪、AB门、防冲撞设施等;劳动现场警用装备包括金属探测仪、金属安检门、毒品检测仪等装备;严管禁闭警用装备包括约束带、手铐、脚镣、防护头盔、警棍等。
四是依据执法场景的分类。如果说上述三种分类方法属于静态分类的话,执法场景则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不同的执法场景,执法对象、管控重点、风险隐患有所不同,对装备配备的要求也不相同。根据执法场景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三大现场”、遣送、急救、防暴处突等不同的警用装备需求情形。狱内“三大现场”警用装备,包括单警装备、警务通、执法记录仪等;遣送警用装备包括特种车辆、4G执法监控设备、车载医药箱等;急救警用装备包括急救包、急救箱、应急箱、破拆工具、伸缩扶梯、救生气垫等;防暴处突警用装备包括喊话器、电警棍、手铐、脚镣、盾牌、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
2、分类配备的特点
综合警用装备分类配备的制度规定和具体实践,可以看出上海监狱装备配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分类配备具备适应实战的基本规模。目前拥有的6大类近百种监狱警用装备,根据各自不同的功能作用,按照不同执法场景和不同区域功能定位进行配备,并自上而下构建局、监狱、监区三级储备和管理框架,无论从种类、数量和应用范围都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二是分类配备随着实战需求不断丰富。警用装备是用的,不是看的,具有实战特点。随着监狱工作发展,特别是安全要求以及保障水平的提高,警用装备随着实战要求不断变化,比如在组织大规模遣送、移押罪犯过程中,囚车成为临时监狱,警用装备从手铐、脚镣初级配置,逐步过渡到破拆工具、电击器、催泪器、医药箱以及移动远程监控设备等中高级配置,数量逐步增加,种类日益丰富。三是分类配备体系尚需要持续健全和完善。装备分类配备需要科学论证,系统筹划,坚持“实用、管用、够用”原则,既要精干高效满足实战,又要为基层民警减轻负担。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女子监狱、未成年管教所、监狱总医院作为特殊押犯单位,工作对象具有特殊性,装备分类配备是否需要特殊考虑?老病残监区、精神病犯监区装备怎么配备更符合实际需要?这些都需要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同时,不同执法环境、功能区域装备的配备标准还不统一,管理还不规范,这些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效能评估
1、概念和方法
(1)概念。效能评估是根据影响装备效能的主要因素,运用一般系统分析的方法,在收集信息的基础上,确定分析目标,建立综合反映装备达到规定目标的能力的测度算法,最终给出装备效能的测度和评估。效能评估常用的方法包括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估法、灰色白化权函数法、TOPSIS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环比系数法、熵权法、极差最大化法等。
从内容角度看,效能评估的内容一般包含定性和定量两个部分,定性分析一般从使用者的主观判断出发,测量装备现有性能状态与使用者需求满足之间的匹配程度,体现了装备研发的客户导向;定量评估采用量化的手段,以性能参数和实测数据为支撑,测量装备的实际使用效果与设计目标的匹配程度,体现了装备研发的设计导向。综合文献可以看到,大量有关效能评估的论文集中在装备的研发部门,他们的评估结果是推动装备研发部门持续改进装备性能的基本依据,从使用部门实战需求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比较少,而装备管理部门从业务管理的角度,对装备管理的效能进行评估则更少。研发部门的研究倾向于定量分析的方法,使用部门的研究倾向于定性分析的方法,这是二者之间的区别。
从部门角度看,军事部门由于体量庞大和对武器装备的绝对依赖,装备效能评估有比较深厚的积累。公安部门因为管理范围广、规模大,装备种类繁多,公安部专设了装备研发部门,对装备研发和配备的效能评估研究也有一定积累。但总体上来说,上述效能评估的理论和实践多集中在理论研究和研发部门,实际使用部门对装备使用状况的评估比较缺乏。课题研究期间,我们赴上海市公安局技术装备处和浦东公安分局进行了学习考察。上海市公安局装备部门曾经对装备配备和管理的效能进行过有益的探索,也遇到过瓶颈和困难。浦东公安分局作为全国警用装备管理试点单位,出台《浦东公安分局关于开展公安装备后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实际操作中颇受人力精力制约的困扰。
综合分析,我们认为装备效能评估可以分为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三种类型,一是装备技术性能实现程度的评估,二是实战需求的满足程度的评估,三是装备管理和效能的评估。监狱作为刑罚执行部门,是警用装备的配备管理和实际使用部门,更关注装备日常管理和作用的发挥,也就是满足基层执法民警的实战需求的情况,也就是装备管理效能的评估。
(2)本课题的评估方法
本课题从装备配备和管理的角度,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广泛收集一线警用装备使用者、管理者对装备配备特别是分类配备、实际使用、管理培训等方面的主观评价,定性分析全局装备分类配备和实战需求满足的实际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结构抽样的方法,从全局抽取监狱装备管理员、监区教导员(分管监区装备工作)、监区装备管理员、相关业务科室民警和管教民警构成规模为789人的调查样本,下发问卷789张,回收问卷789张,有效率100%。调查问卷共设置8个方面20个问题。这8个方面包括基本情况、装备配备、作用发挥、管理责任、维护更新、教育培训、思想认识、问题和建议,其中基本情况3个问题,装备配备4个问题,作用发挥3个问题,管理责任2个问题,日常维护2个问题,教育培训2个问题,思想认识2个问题,问题和建议2个问题,其中最后一题“意见和建议”采用开放式答题的方式。
问卷回收后,我们进行了编码录入,使用国际通行的spss2.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对其中装备配置、作用发挥、管理责任、维护更新、教育培训、思想认识等6个方面15个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和交叉分析,对上海监狱警用装备分类配备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得出初步结论。以下第2部分“统计分析和基本结论”,重点对6个方面统计分析结果进行概述和分析,等3部分“问题收集”,重点对第19个问题(你认为当前警用装备配备和管理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和第20题(开放性问题:“对于警用装备的配备和管理,你有哪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概括和分析。
2、统计分析和基本结论
本部分对问卷6个方面统计结果进行分析,我们将正面评价“>90%”定义为“优秀”,“>80%”定义为“良好”,“>70%”定义为“合格”,“<70%”定义为“不合格”。用五星级表示的话,优秀为“«««««”,良好为“««««”,“合格”为“«««”,“不合格”为“««”。
一是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岗位需要,效能发挥尚需进一步加强。
在对“当前警用装备能否满足您的岗位工作需要”问题的回答中,有80.1%调查对象认为,目前装备配备能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说明了装备配备得到大多数一线民警和装备管理人员的认同。同时,按照“工作岗位”与“是否满足岗位需要”交叉分类统计发现,监狱装备管理员、监区管理者和管教民警的认同度分别为91.7%、89.5%和77.5%,也就说监狱两级装备管理人员对装备配备的满意程度明显高于管教民警,二者存在明显的认识落差,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工作岗位*是否满足岗位需要交叉列表 | |||||||
是否满足岗位需要 | |||||||
能够满足岗位需要 | 不能满足岗位需要 | 其他 | 總計 | ||||
监狱装备管理员 | 计数 | 33 | 3 | 0 | 36 | ||
百分比 | 91.7% | 8.3% | 0.0% | 100.0% | |||
监区装备管理员 | 计数 | 60 | 5 | 2 | 67 | ||
百分比 | 89.5% | 7.5% | 3.0% | 100.0% | |||
管教民警 | 计数 | 330 | 67 | 29 | 426 | ||
百分比 | 77.5% | 15.7% | 6.8% | 100.0% | |||
在对“警用装备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发挥如何”问题的回答中,认为“作用显著”的占35.4%,认为“作用一般”的占35.4%,二者合计占70.8%,勉强到达合格线。从“工作岗位”交叉分类统计显示,监狱装备管理员、监区管理者认同度(“作用显著”和“作用一般”)分别占86.5%、83.9%,而防暴队对装备作用发挥的认同度为80.3%,明显高于管教民警的64.8%,表明管教民警对装备的作用发挥认同度较低。此项评价为“合格”,定位“«««”。
实际作用发挥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计百分比 | ||
有效 | 0 | 1 | .1 | .1 | .1 |
作用显著 | 279 | 35.4 | 35.4 | 35.5 | |
作用一般 | 279 | 35.4 | 35.4 | 70.8 | |
作用不明显 | 129 | 16.3 | 16.3 | 87.2 | |
没什么作用 | 100 | 12.7 | 12.7 | 100.0 | |
总计 | 789 | 100.0 | 100.0 | 100.0 |
不同岗位的民警对“装备作用发挥”的看法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其中的原因可能比较复杂,后面还要专门进行讨论,这里就民警对“装备功能作用”的认识是否影响到对“装备作用发挥”的认识进行初步讨论。在“你认为警用装备发挥的主要作用有哪些(多选)”问题回答中,监狱装备管理员、监区教导员、管教民警均把“警示威慑”作为首选,分别有88.9%、86.0%、79.3%。但在第二位、第三位的功能定位上,监区教导员与管教民警的认识上存在明显差异。监区教导员倾向将“自我防护”排在第二位,有60.2%选择,排在第三位的是“制止违纪”,有55.9%选择;相反,监区装备管理员却将“制止违纪”放在第二位,有61.2%的民警选择,而选择“自我防护”的有59.7%。由此可以看出,监区装备管理员倾向于认为装备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违纪”,但实际工作中,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基层执法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要求或者引导民警在制止违纪时尽量避免使用装备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说,对装备特别是随身装备作用的认识不同,可能是影响装备作用发挥评价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当一线民警将装备作用定位为“制止违纪”,但日常执法中限制其使用装备,装备只能发挥“自我防护”的作用,很可能导致一线民警对警用装备作用发挥的较低评价。此项综合评价为“合格”,定位“«««”。
$主要作用*(三)岗位交叉列表(有删节) | ||||||||||||||||
工作岗位 | 总计 | |||||||||||||||
监区教导员 | 监狱装备管理员 | 监区装备管理员 | 管教民警 | 科室民警 | 防暴队民警 | 其他 | ||||||||||
你认为警用装备的主要作用a | 警示威胁 | 计数 | 80 | 32 | 48 | 333 | 48 | 33 | 41 | 615 | ||||||
(三)岗位內的 % | 86.0% | 88.9% | 71.6% | 79.3% | 81.4% | 80.5% | 70.7% | |||||||||
自我防护 | 计数 | 56 | 28 | 40 | 272 | 36 | 32 | 33 | 497 | |||||||
(三)岗位內的 % | 60.2% | 77.8% | 59.7% | 64.8% | 61.0% | 78.0% | 56.9% | |||||||||
制止违纪 | 计数 | 52 | 28 | 41 | 246 | 36 | 25 | 29 | 457 | |||||||
(三)岗位內的 % | 55.9% | 77.8% | 61.2% | 58.6% | 61.0% | 61.0% | 50.0% | |||||||||
应急处突 | 计数 | 62 | 27 | 39 | 251 | 35 | 29 | 32 | 475 | |||||||
(三)岗位內的 % | 66.7% | 75.0% | 58.2% | 59.8% | 59.3% | 70.7% | 55.2% | |||||||||
总计 | 计数 | 93 | 36 | 67 | 420 | 59 | 41 | 58 | 774 | |||||||
二是装备配备匹配性认同度不高,亟需研究论证加以解决 为了评估装备配备现状,我们从分类配置的6个分类中抽取了监区装备、押解装备、巡逻装备和防暴装备四个指标,测量装备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对这些装备配备的认识和看法。 在对“你认为当前监区公用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是否合理”的回答中,67.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合理”,19.4%的认为“不太合理”,4.6%的认为“很不合理”。表明被调查对象对监区装备配备认同度不高。此项评价为“不合格”,定位“««”。 种类数量是否合理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合理 | 520 | 65.9 | 67.7 | 67.7 | |||||||||||
不太合理 | 149 | 18.9 | 19.4 | 87.1 | ||||||||||||
很不合理 | 35 | 4.4 | 4.6 | 91.7 | ||||||||||||
不清楚 | 61 | 7.7 | 7.9 | 99.6 | ||||||||||||
总计 | 765 | 96.9 | 99.6 | 99.6 | ||||||||||||
在对“你认为当前有关押解犯人警用装备配备是否合理”的回答中,68.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合理”,18.7%的认为“不太合理”,4.7%的认为“很不合理”。表明被调查对象对监区装备配备认同度不高。此项评价为“不合格”,定位“««”。
押解装备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合理 | 534 | 67.7 | 68.3 | 68.3 | ||
不太合理 | 146 | 18.5 | 18.7 | 87.0 | |||
很不合理 | 37 | 4.7 | 4.7 | 91.7 | |||
不清楚 | 64 | 8.1 | 8.2 | 99.9 | |||
总计 | 781 | 98.7 | 99.9 | 99.9 | |||
在对“你认为当前有关三大现场巡逻警用装备配备是否合理”问题的回答中,62.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合理”,23.7%的认为“不太合理”,7.6%的认为“很不合理”。表明被调查对象对巡逻装备配备认同度不高。此项评价为“不合格”,定位“««”。 巡逻装备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合理 | 485 | 61.5 | 62.8 | 62.8 | ||
不太合理 | 183 | 23.2 | 23.7 | 86.5 | |||
很不合理 | 59 | 7.5 | 7.6 | 94.2 | |||
不清楚 | 45 | 5.7 | 5.8 | 100.0 | |||
总计 | 772 | 97.9 | 99.9 | 100.0 | |||
在对“你认为监狱防暴队当前警用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是否合理”问题的回答中,58.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合理”,16.0%的认为“不太合理”,4.2%的认为“很不合理”。而认为“不清楚”的则达到21.8%,表明被调查对象对防暴队装备认同度不高,同时不少人对防暴队的职责任务和装备的功能作用还缺乏清晰的认知。此项评价为“不合格”,定位“««”。
防暴队装备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合理 | 447 | 56.7 | 58.1 | 58.1 |
不太合理 | 123 | 15.6 | 16.0 | 74.0 | |
很不合理 | 32 | 4.1 | 4.2 | 78.2 | |
不清楚 | 168 | 21.3 | 21.8 | 100.0 | |
总计 | 770 | 97.7 | 99.1 | 100.0 |
综上,被调查对象对监区、防暴队、巡逻和押解等四个功能区域、执法场景警用装备的配备普遍认同不高。分析其中原因,除了配备工作自身问题外,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调查问卷中“意见建议”部分,基层民警对单警装备佩戴意见较大,且集中度高,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对装备配备整体工作的认识。综合评价为“不合格”,定位“««”。
三是管理责任清晰,职责认识到位。
在对“你认为本单位警用装备管理的责任是否清晰”问题的回到中,89.4%的被调查者选择“清晰”,认为“不清晰”的为4.3%。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管理责任是否清晰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清晰 | 702 | 89.0 | 89.4 | 89.4 |
不清晰 | 34 | 4.3 | 4.3 | 93.8 | |
说不清楚 | 46 | 5.8 | 5.9 | 99.6 | |
总计 | 782 | 98.1 | 99.6 | 99.6 |
在对“你对民警个人承担的装备维护责任是否清楚”问题的回答中,88.1%选择了“清楚”,选择“不清楚”的有8.3%。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民警维护责任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清楚 | 693 | 87.8 | 88.1 | 88.1 |
不清楚 | 65 | 8.2 | 8.3 | 96.3 | |
其他 | 28 | 3.5 | 3.6 | 99.9 | |
总计 | 786 | 99.5 | 100.0 | 100.0 |
总体上看,警用装备管理责任清晰,民警清楚自身承担的管理维护责任,表明警用装备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此项综合评价“良好”,定位“««««”。
四是维保责任落实到位,维保响应仍需提速。
在对“监狱(监区)履行警用装备维护、更新、报废等日常管理职责是否到位”问题中,87.1%被调查者选择“到位”,选择“不到位”的4.7%。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日常管理职责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到位 | 687 | 87.1 | 87.1 | 87.2 |
不到位 | 37 | 4.7 | 4.7 | 91.9 | |
不清楚 | 59 | 7.5 | 7.5 | 99.4 | |
总计 | 774 | 98.3 | 99.3 | 99.4 |
在对“当你的装备遇到问题时,你觉得是否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问题的回答中,73.8%的被调出者选择了“能够”,13.0%的选择了“不能够”,11.8%的选择了“不清楚”。此项评价为“合格”,定位“«««”。
问题是否及时解决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能够 | 579 | 73.4 | 73.8 | 73.8 |
不能够 | 102 | 12.9 | 13.0 | 86.8 | |
说不清楚 | 93 | 11.8 | 11.8 | 98.6 | |
总计 | 774 | 98.1 | 98.6 | 98.6 |
总体而言,大家认为装备维护工作履职到位,责任明晰且责任落实到位,但解决问题还不够及时。分类统计显示,监狱管理员、监区管理员以及民警认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的分别占91.9%、82.5%以及71%,表明装备管理者和使用者在“维保服务”的及时性上还存在“温差”,需要管理者能够换位思考,转变工作作风,从实战需求出发,提高维保服务的响应速度,更好得服务基层执法需求。综合评价为“良好”,定位“««««”。
五是教育培训层层落实,操作培训尚需加强。
根据统计,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占问卷总人数80.9%,其中最近1年内参加过培训的占74.7%,3年内参加过培训的占88.4%。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培训和训练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参加过 | 638 | 80.9 | 81.4 | 81.4 |
没有参加过 | 110 | 13.9 | 14.0 | 95.4 | |
其他 | 26 | 3.3 | 3.3 | 98.7 | |
总计 | 774 | 98.1 | 98.7 | 98.7 |
按工作岗位统计,监狱管理员、监区管理员以及管教民警参加过培训的分别占其人数的87%、86.5%以及80.1%,最近1年内参加过培训的分别为88.9%、75.3%以及77.5%,反映了我局对装备培训工作较为重视,尤其是加强管理队伍培训以及全员覆盖面上,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时效。但从统计数据也可以看出,培训中存在“重管理,轻使用”的情况,无论是参加人数占比,还是最近一次参加培训占比,监狱、监区管理人员均超过管教民警。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最近一次培训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三个月内 | 232 | 29.4 | 29.9 | 29.9 |
半年内 | 192 | 24.3 | 24.8 | 54.7 | |
1年内 | 155 | 19.6 | 20.0 | 74.7 | |
3年内 | 106 | 13.4 | 13.7 | 88.4 | |
超过3年 | 89 | 11.3 | 11.5 | 99.9 | |
总计 | 774 | 98.0 | 99.9 | 99.9 |
六是装备意识普遍较高,但仍存在不平衡。
在对“你觉得警用装备对于你的工作是否重要”问题的回答中,认为“重要”的为66.4%,认为“一般”和“不重要”的为33.1%。分类统计显示,有75.7%的监狱装备管理者认为装备“重要”,83.0%的防暴队员认为重要,67.4%的监区教导员认为重要,64.3%的管教民警认为装备重要。也即是说,防暴队员高度最认可装备的重要性,此外越是接近执法一线越是认为装备没有那么重要。此项评价为“不合格”,定位“««”。
装备是否重要 |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39.8 | 40.0 | 40.0 | |
26.2 | 26.4 | 66.4 | |
22.6 | 22.7 | 89.0 | |
10.4 | 10.4 | 99.5 | |
.5 | .5 | 100.0 | |
100.0 | 100.0 | 100.0 | |
在对“你觉得监区(或监狱)领导对装备工作是否重视”问题的回答中,86.6%的被调查者认为重视,一般的占10.9%,认为不重视的有1.9%。一般以上占97.4%,表明监狱、监区两级管理者对装备工作重视程度比较高。和第一问题作对比,我们可以说,虽然不少民警包括管理者对装备重要性认同度不太高,但监狱两级管理者对装备管理却比较重视。此项评价为“良好”,定位“««««”。
领导是否重视 | |||||
次数 | 百分比 | 有效的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非常重视 | 390 | 49.4 | 49.9 | 49.9 |
重视 | 286 | 36.2 | 36.6 | 86.6 | |
一般 | 85 | 10.8 | 10.9 | 97.4 | |
不重视 | 15 | 1.9 | 1.9 | 99.4 | |
其他 | 5 | .6 | .6 | 100.0 | |
总计 | 781 | 98.9 | 99.9 | 100.0 |
3、问题收集
本部分重点对第19个问题(你认为当前警用装备配备和管理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和第20题(开放性问题:“对于警用装备的配备和管理,你有哪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概述和分析。
调查问卷第19题统计显示,认为装备配备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的先后顺序是“效能发挥不充分”(25.3%)、“针对性不强”(22.1%)、“更新报废不及时”(11%)、“配备不到位”(10.8%)。这个结果表明,配足配齐装备已经不是当前上海监狱主要矛盾,重要性已经退居第四位,主要矛盾集中在不同岗位应该配什么装备、如何发挥装备效能以及管理维护是否到位的问题上,分别占据了主要的问题的前三位。
$主要问题次數 | ||||
回应 | 观察值百分比 | |||
N | 百分比 | |||
你认为当前主要问题是什么a | 配置不到位 | 173 | 10.8% | 23.9% |
针对性不强 | 352 | 22.1% | 48.6% | |
效能发挥不充分 | 403 | 25.3% | 55.7% | |
管理维护不到位 | 117 | 7.3% | 16.2% | |
管理责任不清晰 | 73 | 4.6% | 10.1% | |
更新报废不及时 | 175 | 11.0% | 24.2% | |
思想不重视 | 120 | 7.5% | 16.6% | |
教育培训不到位 | 101 | 6.3% | 14.0% | |
能力水平有欠缺 | 82 | 5.1% | 11.3% | |
总计 | 1596 | 100.0% | 220.4% |
(2)调查问卷第20题是开放性问题,由被调查者将自己意见和建议自由书写在问卷空白处。统计显示,共收到169条建议,在尽量原汁原味保持建议的前提下,我们对留言按照配备管理、使用管理、维护更新、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信息化建设等6个大类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明显重复的进行了合并,最后形成6大类134条意见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清单》。这6个大类的问题大概包括如下内容:配备管理:装备过多过杂,重量过大,型号不统一,配置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适应性不强,希望提高装备配备的质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推动装备向轻型化和实用化方向发展。使用管理:取消单警装备背带、单警装备随人走、统一更新装备柜、调整单警装备配备种类、鼓励和保护民警合理使用警用装备。维护更新:装备陈旧未能及时更新更换、防暴装备性能落后、应急装备点多面广梳理不够、装备效能不明显、报废不及时。教育培训:装备操作培训和训练不足,建议加强主要装备使用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战性,重视装备使用后果处置的培训。 管理考核:监区对装备管理重视不够,监狱装备管理力量不足,使用部门管理职责不落实,建议装备管理责任到人,加强考核和追责,对做得好的基层管理人员进行表扬。信息化建设:升级优化现有装备管理系统,与人力资源系统数据共享,网上公开警用装备信息,供民警学习提高。
三、结论和分析
第三部分收集的问题与6个方面统计结果相互印证,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上海监狱系统自上而下对装备工作高度重视,装备意识普遍较强,警用装备按要求足量配备,初步形成符合工作实际的分类配置体系,装备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清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教育培训扎实有效,维护更新较为及时,整体上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问题主要集中在:民警对装备分类配备的科学性认同度不高,对配备的适用性评价不高,对效能发挥认同度不高,执法民警操作培训有欠缺,维保响应还不够迅速等。对于以上结论,从科学性的角度,笔者有必要做几点补充说明:
一是不同角色的主观感受差异明显。为了较为全面了解民警对于装备管理的评价,此次调查问卷的对象为监狱装备管理员、监区教导员(分管装备工作)、监区管理员、科室民警和管教民警,从统计结果来看,不同岗位民警对装备工作诸方面均存在不同看法,倾向性比较强,带有较为明显的本位主义痕迹。比如,对于警用装备的维护更新,监狱管理员、监区管理员以及民警认为装备维护及时有效的分别为91.9%、82.5%以及71%,装备的使用者对此项工作评价最低,管理者评价最高,反映出管理与使用方之间的不同的感受和看法。再比如,对于装备效能发挥的评价,56.8%的监狱装备管理员和39.8%的监区教导员认为效能“非常明显”,而只有26.9%监区管理员和31.2%的管教民警认为效能“非常明显”,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相反,监区管教民警认为装备实际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占其人数19%,甚至有16%的认为没什么作用。
二是规范配备与实战需求、个人要求之间存在差距。对于监狱警用装备配备种类和范围,司法部有专门的制度规定,大部分省级管理局也有制度规定,监狱单位在财政保障的范围内,一般优先配备司法部规定的警用装备,但司法部规定是全国通用标准,也是最低标准,局规也有类似特点,部规、局规相对稳定,而装备发展日新月异,执法环境和要求不断变化,难以满足具体复杂的执法实战需求。这是部分民警认为装备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统计显示上海市周浦监狱、军天湖监狱以及宝山监狱,认为配备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分别占本单位问卷人数的22.9%、17.4%以及22.1%,明显高于全局12.3%的平均值。再如周浦监狱、青浦监狱以及新收犯监狱,认为装备种类数量不合理的分别占本单位问卷人数的44.1%、32.4%、32.9%,也明显高于全局23%的平均值。上述单位均为功能性监狱,主要特点或者病犯多,或者重刑犯多,或者罪犯流动较大,因此对装备的配备使用需求高于一般常押犯单位,按照统一标准配备难以保障到位。另一方面,管教民警作为警用装备的直接使用者,特别是需要8小时佩戴的单警装备,使用机会少,甚至限制使用,有的单位却要严格按照8件套的要求佩戴,这是不少民警在留言中反映“装备过多过重,摆样子,不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
三是装备配备是一个持续优化的过程,需要科学严谨的态度。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要求的提高,警用装备的种类和范围不断扩大,从静态布局看,过去不太讲究的会见场所、伙房、卫生所、劳动车间、物流中心、分控平台、“一大门”、“二大门”等部位都配备了警用装备;从动态角度看,集会活动、外出押解、外出就医、狱内流动也有明确装备配备要求。很多装备配备已经超出了现有制度规定的范围。这些部位或者执法场景,应该配什么、怎么配,需要克服随意性,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形成规范细致的标准。以监狱防暴队为例,上海监狱自2010年建立防暴队,因为职能定位的原因,无论从种类还是数量来看,防暴队都成为监狱对装备要求最高的部门之一,然而监狱防暴队的装备如何配备,相关制度并没有进行系统规范。从目前防暴队的装备现状看,随意性还比较强。调查统计显示,对于现场巡逻装备、押解装备,一线民警认为不太合理的占21.6%。对于制度规定的装备配备,比如单警装备,因为监狱功能定位、安全需求变化,是否也可以通过不断的总结,持续优化佩戴模式,取消一些切实不发挥作用的装备,实现装备的差异化配备,对于这些问题,都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
五、借鉴和展望
总的来说,本课题开展的装备效能评估,无论是方法还是结论都还比较初步,但对于准确认识当前全局装备管理的实际情况具备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下一步,需要立足警用装备管理现状,以“需求、问题、效果”为导向,紧贴实战要求和一线执法需求,将分类配备的经验成效与全生命周期管理、“智慧监狱”建设有机结合,完善分类配备体系,创新分类管理模式,善用信息智能技术,推动装备管理进入“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新阶段,以实现“装备配备最优、资源消耗最低、警务效能最大”的目标要求。具体路径包括:
一是建立支撑“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的制度体系。全生命管理是系统管理和规范管理,需要针对装备全生命周期每一个环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首先,建立清晰的管理责任体系。可以成立局分管领导牵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导小组,装备处、科技处、综合管理处和计财处等部门参加。监狱成立了由分管监狱领导负责,装备管理部门牵头,其他业务部门和教导员为组员的监狱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监狱各部门、各监区设装备兼职管理员,统一管理目标和流程,形成“监狱—监区—管教民警”装备管理三级组织架构。其次,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系列制度。通过制定《监狱警用装备规范化管理办法》、《装备维护保养制度》、《装备报废更新规定》、《装备后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和操作规定,对装备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进行“闭环式”管理,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基于实战需求的装备研发机制。监狱可以建立装备问需机制,通过邀请宽管、严管、警卫队、防暴队等一线实战单位民警,与局和监狱业务管理部门面对面座谈交流,收集“活思想”和“金点子”,对于有价值的“金点子”,落实专人进行审核论证,审核论证通过后,会同企业着手进行装备研发,也可以在民警中开展“微创新”活动,通过局部调整和小装备的研发,有效避免装备“水土不服”,进一步提高装备实战适配性。
三是建立“内外结合”的装备“维保”机制。局和监狱建立健全警用装备“维保”制度,定期开展装备检查、校验等工作,提高响应速度,确保装备在使用期限内保持良好状态性能。一是建立装备维护保养长效机制,要求民警做到“四会”,即“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同时贯彻落实装备“日检查、周维护、月保养、季检修”制度。二是对“维保”需求较高的装备,以监狱为单位每季度安排厂家上门维保并开展培训,讲解装备性能、参数、注意事项等,现场答疑解惑,有效解决民警日常使用中的问题。三是依托第三方建立“维保”常态化机制。全面规范装备报废申请、审核、更新程序,并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联动管理,确保装备数量、性能、状态等日常管理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建立融入“智慧监狱”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伴随着智慧城市、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理论和实践的兴起,去年以来司法部大力推进智慧监狱建设。警用装备是智慧监狱的必要组成部分,要主动融入和对接,为警用装备分类配备和效能最大化插上信息和智能的翅膀。一是推进“线上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开发和提升现有装备管理软件,贯彻全生命智慧管理理念,打造符合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流程和程序,在局层面建立装备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实现全流程管理、全时段监控、全方位掌控。二是推进应急装备管理。整合全局应急装备库存,形成“一点触发、多点调运、动中备战、快速响应”的应急储备调运格局,配合各类应急方案,确保装备供给,为监狱全面安全保驾护航。
五是推进标准化“库、室、橱”建设。围绕装备“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中建设、管理、应用、培训和考评5个环节,大力推进监狱警用装备库、监区警用装备室和民警装备柜建设。一是明标准。在落实《监狱警用装备管理办法》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库、室、柜建设和管理标准,把全生命智慧管理的要求融入其中,把定置管理、标签管理、环境管理等要求清单化,为基层执行落实提供清晰的依据。二是推试点。可以以五角场监狱、周浦监狱等装备管理基础较好的单位为试点,创建库、室、柜标准化建设样板,积累经验,树立标杆,然后向全局推广。三是抓考评。从“硬件建设、帐物相符、摆放有序、装备完好、日常培训、管理规范”6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依据检查结果评定得分,试行星级挂牌。
六是探索装备效能评估的科学机制。对装备项目建设使用情况开展评估,实现装备建设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一是在评估内容上,在项目实施完毕半年或1年后开展后评估。主要从4各方面开展:装备项目实施情况后评估(主要评估项目的执行进度、实施效率、技术方案调整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装备项目预想目标与实际效果比较后评估(评估需求设想效果与实际效果偏差值、预期目标是否达到、规划是否合理、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是否符合警务工作实际),装备项目是否具有替代性后评估(主要评估装备建设必要性和项目建设唯一性),装备项目后续影响和发展趋势评估(主要评估装备项目实施结束后一段时期内对监狱机关和刑罚业务的持续性影响及发展趋势,预测未来走向利弊并提出建议)。n
参考文献:
1、何昌见、钟鑫,《警用装备分类与现状》(上、下)[J].现代世界警察.2016年7月;
2、杨峰、王维平,武器装备作战效能的仿真与评估[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3、卜广志、于芹章,武器装备体系能力的组合分析方法与工具[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
4、胡剑文,武器装备体系能力指标的探索性分析与设计[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