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2013年以来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

2019-09-12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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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2013年以来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梳理与跟踪工作的通知》([2017]1540)的要求,我局对2013年以来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2013年至今,我局共会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政协提案2件,均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强化基础,完善机制

我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再强调,我们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基本立场和出发点一致,对于提出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都应视为我们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的契机,有益于我们查遗补漏,克服不足,更好地借用外力推动监狱工作发展。虽然监狱工作存在一定的封闭性和特殊性,我局历年办理件不多,但办理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和程序性强,社会影响大,往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因此我局领导要求,承办工作不论问题大小、多少,不论是主办还是会办,都要把每件办理件办成精品件。要根据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要求,力求在办理工作中认真负责,重态度,更重结果;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最大限度地回应代表、委员的呼声和诉求。

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近年来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局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办理工作渠道全面覆盖了各业务部门。近年来由于我局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因年届退休,我局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保持了办理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确保规定时间确认分办,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业务部门分头落实;每一份答复文件都由承办部门起草,法制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局长签发,书记过问。在原有管理机制、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形成了层层负责、有效运作、及时办理的工作机制,为规范和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为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办理工作专职人员逢训必训,积极参加市政府、人大和政协办公厅举办的办理工作培训会议。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办理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二、 服从大局,审慎研究,及时办理

2013年以来,在我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局领导亲自牵头下,在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配合下,我局共会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政协提案2件,均取得了主办单位的认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  针对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052号刘正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犯罪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力度的建议”,我局积极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在第一时间向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提出了书面会办意见,介绍了近年来上海监狱系统在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加大对经济犯罪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力度的开展的工作情况、做法和经验。

我局明确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海市《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试行)》(沪高法〔2012〕54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已经确立了减刑、假释与财产刑履行的关联机制,严格执行关于“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时应当从严掌握” 的规定,并于近年出台了我局新的计分考评制度,将罪犯积极履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作为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在对包括经济犯罪在内的所有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时,不仅要看罪犯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进行审核,还要结合罪犯履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情况,对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进行了从严掌握,有的甚至不得减刑、假释。从而积极呼应了人大代表有益的建议,共同推动经济犯罪的经济损失追偿工作。

(二)针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23号市政协委员管维镛等提出的“关于提篮桥监狱功能调整尽快立项的建议”的提案和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94号市政协委员吴家平等提出的“关于将提篮桥监狱功能调整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会办过程中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分别向主办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提出了会办意见。

1、贯彻精神,积极响应,全力配合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先后就提篮桥监狱功能调整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市府、市委政法委领导对此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为确保将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提篮桥监狱保护和迁建工作宜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上海城市整体规划、有利于“四个中心”建设、有利于加强监狱工作,坚决贯彻市委领导批示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提篮桥监狱保护和迁建工作,着力强化上海监狱安全管理,着力提升上海监狱整体建设发展水平,以一方平安保大局稳定,努力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局就此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近年来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积极与市人大、市政协保持沟通。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定期研究提篮桥监狱保护和迁建工作相关事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扎实稳妥有序推进提篮桥监狱保护和迁建工作。我局先后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就提篮桥监狱基本情况、上海监狱整体功能布局和基础建设规划情况、提篮桥监狱迁建需求、迁建后的原址保护和利用建议等作了专题汇报。

2、深入调研,审慎研究,服从大局

长期以来提篮桥监狱是以关押重刑犯为主的高度戒备监狱,历来是上海监狱关押死缓、无期罪犯的重要场所,并承担着全局集中调犯中转关押和应急战略蓄水池的两大战略功能,是上海监狱整体功能布局的重要一环,因而提篮桥监狱保护及迁建涉及到上海监狱整体功能规划布局。我局配合市规土局开展了对提篮桥监狱的现场踏勘工作,专题研究提篮桥监狱保护和使用有关事宜。并按照司法部对监狱建设的要求,在以往调研评估基础上,对监狱建设标准、布局选址、监狱规模、押犯结构、警戒等级、安全守卫及建设规划等方面作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刑罚执行机关,我局坚决服从服务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总体规划要求,服务上海平安稳定大局,客观理性看待和研究提篮桥监狱功能调整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针对我局监狱关押规模不足带来的新难题和刑事政策调整带来的新情况,以及犯情结构复杂带来的新挑战,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进一步理性看待和研究论证提篮桥监狱搬迁事宜。

3、结合实际,梳理需求,合理建议

一旦市委市政府决定迁建提篮桥监狱,我局坚决服从大局要求,并按照国务院和司法部有关监狱建设的规定、标准以及司法部批准上海的押犯规模,结合上海实际,就提篮桥监狱功能置换和迁建需求、监狱建设定位、规划选址等提出初步需求和设想,就提篮桥监狱迁建后的原址保护利用提出合理建议。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市有关部门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工作,充分发挥监狱职能作用,努力维护上海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考评,积极应对,主动适应

历年来,我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度开展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评估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填报《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情况自评表》,认真进行总结和自评,以进一步积累经验,查找不足,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我局的办理工作,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办理工作激励机制。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深入发展,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办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市政府已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务绩效考评体系之中。我局目前已经出台了民警岗位职责和履职效能考评管理办法,搭建了健全有效的工作质量评价制约机制,今后随着办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我们拟将办理工作纳入我局民警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办理工作激励机制,促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适应办理工作的新要求。

同时,面对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对监狱公正执法的高度关注,当前我局正在以“树立法治形象、回应社会关切、倒逼公正执法、提升管理能级、促进监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狠抓狱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狱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并把狱务公开标准化纳入执法标准化体系中整体推进。我们将以此为基础,继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2014】4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的通知(【2017】1284)》的精神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未雨绸缪地做好充分准备,审慎研究本局办理事项、办理结果公开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范围,有序推动办理工作的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