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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要求,现对以下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提请 单位 |
罪犯 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罪名 |
原判刑期 |
申请暂予监外 执行事由 |
病情诊断结果 |
1 |
女子监狱 |
鲍一鸣 |
1955年11月 |
女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保外就医 |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五条第1款 |
2 |
女子监狱 |
黄小云 |
1975年3月 |
女 |
集资诈骗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保外就医 |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 |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意见。
公示期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日。
来信来访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邮编:200030。
E-mail:jyj01@shanghai.gov.cn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