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收藏
分享到:
上海市周浦监狱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名,高校教师优先,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推进法治监狱建设,参与执法管理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研究;
(二)参与重大决策、决定研究和法律论证,参与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咨询,提出法律意见;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工作制度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信息公开等工作;
(五)参与行政案件、刑事赔偿案件的办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诉讼阶段代理开展应诉工作;
(六)参与民事案件的办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诉讼阶段代理起诉、应诉等工作;
(七)参与监狱和监狱企业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重大资产处置等事务,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
(八)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培训,参与重大涉法课题的理论调研;
(九)为监狱民警、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十)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较为充裕的服务时间;
(四)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同一法学专家、律师、律师所在事务所不得接受超过监狱局2家单位的聘任;
(七)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选聘组织
监狱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监狱分管政策法制工作的监狱领导、政策法制科、人事科、监审室、财务科负责人组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起至12月24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监狱管理局网(http://jyj.gov.cn)下载《上海市周浦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2077号,邮编:201318,上海市周浦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小组(办公室)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监狱法制部门负责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在初选的基础上,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依据政治表现、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打分排名。
3.选聘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监狱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58110086
上海市周浦监狱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