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1-22 04:17       

(2021年1月修订)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jyj.sh.gov.cn。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后,本机关将尽量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已有的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属于本机关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已有的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政策法制处建国西路648号(邮编:200030);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7:00;联系电话:021-24029565。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政策法制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648号1406室。

 

  办公时间:周一、三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24029565。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政策法制处建国西路648号1406室,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0003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本机关门户网“上海监狱网”,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在线申请”。

 

  ●提交身份证明

 

  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

 

  ●受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驻上海市监狱局纪检组投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 邮编:200030。

 

  监督电话:24029679。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本机关的上级政府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