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犯监狱 张家斌
2007年1月6日,服刑人员于某被查出HIV阳性,从宝山监狱移押至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四监区服刑。
于某,男,初中文化,汉族,上海人。因犯抢劫罪与2006年6月1日被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作为一名劣根性较强的罪犯,而且又是一名艾滋病毒携带者,这给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增添了不少难题。
心结重重,何以化解
对于HIV罪犯来说,如何做好“病情”告知是关键的一步,也是服刑人员改造生活的第一步。用于某当初的话来说,当接到那张《艾滋病HIV病毒携带者》告知书时,犹如接到了一张死亡宣判书。于某的整个人崩塌了。面对自己的刑期,又突然罹患了这样的不治之症,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入监第一天,主管干警就及时观察于某入监以后的相关动向,对其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于某还是终日恍恍惚惚,每天抱着混日子的心态得过且过,生产劳动是出工不出力,监组学习,同犯相处更是消极应对,一副自由散漫的松散状态。
不抛不弃,耐心疏导
2009年4月,因为琐事,于某与同犯发生了争吵,并动手打了对方,对于干警的教育劝阻,于某不但不予接受,还认为自己有理,振振有词。为了对其有所惩戒,于某被处以了严管。但在严管期间,该犯更是不服管理,以吞食铁钉等手段向政府警官表示反抗。对于于某的一系列行为,干警并没有退缩和放弃帮助。针对该犯的特殊情况,制定了专门的监管教育帮教措施。严管结束以后,主管干警更是从心理上、思想上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地对其开展谈心教育。使该犯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有所认识和收敛,并让他慢慢走出心理上的误区。干警对其思想上的帮教、生活上的帮困和对其家庭的关心,更是让于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关心家庭,温情帮教
于某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现正在上初中。女儿是于某最大的牵挂。但自从于某判刑以后,他的妻子没有正常的工作,家里还有年迈的老母,生活条件比较困难。干警在了解了于某的家庭情况以后,及时与他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和沟通。每月向监狱申请为其增加一次亲情电话,让该犯能及时与家人交流信息,使其感受到家人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增加其改造的决心和信心。监区干警多次找他谈心,开导他,从拉家常开始,谈感想、谈改造,心与心的沟通、交流,自然诚恳、心平气和,使他似乎有了一丝转变,感到了改造希望的存在。同时,针对于某家庭的困难情况,为缓解于某女儿读书上的经济压力,监区警官通过监狱综合治理办公室为于某争取了上海爱心教育基金会的困难服刑人员家庭子女助学、帮困资助名额,为于某解决了改造的后顾之忧。至此,于某真正体会到了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在和主管干警谈心时,衷心地向政府警官道了一声“感谢”,并对自己以前的改造行为表示了忏悔。表示一定要以积极的态度投入改造。
积极改造,重塑人生
谈话教育、生活关怀、困难帮助,面对政府警官的这一系列热心帮教,于某开始敢于正确面对自己的病情。他的心态有了好转,人也渐渐开朗起来,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和希望。有时,在其他同犯情绪低落的情况下,于某还能适当地进行开导和劝阻,用自己的经历帮助他犯提高改造和生活信心。一段时间以后,在政府警官的信任下,在生产劳动中,于某担负起了一条生产线的协助管理劳役,同时还被监区选为监组长使用,更好地发挥该犯组织、协调的作用,这更是使他增强了劳役责任心,坚定了积极改造的信心。于某还主动申请参加监狱组织的现身说法教育,对他犯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在2010年度,于某被光荣地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监区根据于某的改造表现,还及时对该犯上报了减刑,2011年4月于某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减去有期徒刑一年,而且于某的CD4指数(衡量HIV罪犯身体抵抗力高低的数据)明显高于自己以前的CD4指数,也高于其他HIV罪犯的CD4指数。
俗话说:“浇花浇根,教人教心”。对于某的帮教改造,使干警们看到只有通过孜孜不倦的耐心教育,充分运用亲情、社会多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在罪犯遇到困难时,及时的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能促使罪犯转变观念,调整心态,保持一个健康的心理,才能让罪犯以积极主动、乐观的态度投入到服刑改造中,才能不断取得改造的良好成绩,认罪悔罪,早日走出大墙,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