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08-02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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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决定向安徽省宣城市公开选拔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监狱有关重大法治活动,对规范性制度审查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二)参与监狱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刑事赔偿复议等案件的办理活动,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代理应诉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强的诉讼案件;

(三)参与监狱有关重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法律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办理,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四)根据工作实际,协助我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知识培训等相关服务;

)其他监狱认为有必要由政府法律顾问处理的法律事务。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较为充裕的服务时间;

(四)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同一法学专家、律师、律师所在事务所不得接受超过我局2家单位的聘任;

(七)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选聘组织

监狱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监狱领导、办公室(政策法制科)、政治处(人事)、纪委、财务科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政策法制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2日起至8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请下载《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由律师所在律所加盖公章

4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或送交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办公室,联系人:刘警官18017181171,左警官18017180639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在初选的基础上,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将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遴选;

3.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监狱办公会议审议。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监狱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附件: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