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jy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宣传中心(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11号,电话:35104888-2205分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一、概述
2015年,市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监狱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宣传上海监狱工作、提升公正执法水平方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督促落实
市监狱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狱务公开工作,将狱务公开工作列入上海监狱2015年重点工作,局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分管领导具体抓好日常工作,全力推动狱务公开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的局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及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监狱也相继成立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各监狱一把手是狱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狱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以及制度的制定完善。局职能处室作为深化狱务公开的中坚力量,形成了办公室协调督办,相关处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是对狱务公开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督促落实深化。4月9日,市监狱管理局召开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5月,局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实施方案》,5月4日召开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6月至9月,局相继4次组织召开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就推进狱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制定狱务公开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正排流程、倒排节点,跟踪工作推进情况。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交流,明确工作任务、化解工作难题、落实工作措施,推进狱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7月,市监狱管理局赴江苏监狱学习考察公开服务热线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和实施方案。10月,再次组织服务热线话务人员赴江苏监狱跟班操作,增强了自信心和责任感。10月,市监狱管理局组织各监狱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及新闻办成员50人举办新闻发布工作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媒体沟通能力和应对新媒体时代挑战的实践能力。
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审查工作和人员培训。组织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推进依法定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防止泄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开展了狱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保密人员培训,全年共培训90余人次。
四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梳理编制了市监狱管理局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责任事项目录,内容在上海监狱网及时发布。在门户网站共公布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110余份。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市监狱管理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三公”经费预算。
(二)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流程管理
2015年,市监狱管理局全面理清狱务公开工作现有制度框架,积极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运行方案、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同时注重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1+2+6+8”的狱务公开框架体系。
“1”即1个总体方案《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2”即2本手册,局统一编制《狱务公开手册》、《服刑人员指导手册》。《狱务公开手册》将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对罪犯近亲属公开的29项公开事项具体内容逐条编印成册,放置在各监狱会见室和司法行政办事大厅供公众取阅。《服刑人员指导手册》是向罪犯介绍监狱的执法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使罪犯在入监初期,通过入监教育、发放服刑指导手册和罪犯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罪犯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8”即8个配套实施细则,包括《狱务公开发布实施细则(试行)》、《公众网站管理办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新闻发布工作实施细则》、《执法情况通报实施细则(试行)》、《“开放日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执法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狱务公开窗口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狱务公开信息发布、监狱执法情况通报、监狱“开放日”管理、执法监督员管理等工作。
“6”即6项机制,包括狱执法情况通报机制、公众网站运行机制、狱务公开信息和新闻发布机制、狱务公开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机制、舆情应对机制和新媒体公众平台(微信、微博)管理运行机制。
(三)积极开拓创新,丰富公开途径
上海监狱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加快“六个一”(即一个网站、一条热线、一个平台、一个窗口、一个机制)项目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公开渠道,确保罪犯及其近亲属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狱务公开信息。
1、加强“上海监狱”公众网站建设。推进网站升级改版,结合狱务公开推进情况,专门设立狱务公开专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对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在作出决定的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上网公开。开发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以罪犯近亲属信息查询内容为模板,结合网络优势和特点,8大类19个查询字段,使罪犯近亲属能够在网上申请查阅罪犯的基本改造信息,11月底完成开发任务。“上海监狱”公众网新网站于11月16日上线试运行。
2、开通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依托市司法局“12348”热线,开通狱务公开热线电话,实行专人接听解答,接受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有关狱务咨询、服刑人员信息查询和投诉建议,并将它作为推进狱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窗口,作为促进监狱、社会互动的桥梁。服务热线隶属局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建立了统一受理处置平台和工作体系,24小时全天候运行,工作日人工实时接听处置,其他时间自动录音接听,主要提供“查询、求助、投诉”三大类别服务。10月19日狱务公开服务热线正式开通试运行,截止12月底,服务热线运行2个月共接听来电1029个,处理录音留言622个。与监狱工作相关的有498个,回复处理469个。
3、设立“上海监狱”微信平台。“上海监狱”微信平台公众号自7月27日上线,截止12月底,发布信息150余篇,内容涉及罪犯教育改造、民警先进典型、监狱参与社会活动等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微信关注度逐步提高,阅读量达33万余次,分享转发14万余次。下一步还将开发微信罪犯基本信息查询等功能,进一步方便社会、家属了解监狱工作情况。
4、加强监狱会见室窗口建设。制定下发《上海监狱狱务公开窗口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监狱会见室为主要载体,打造面向罪犯近亲属的信息公开平台。推进会见室规范达标建设,统一设置发布栏目,公告狱务公开内容方式,公示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司法奖励等事项。配置触摸式智能查询机,家属可凭密码自助查询涉及罪犯计分考评、健康档案等服刑信息。安装多功能显示屏,不间断播放监狱执法管理教育工作,宣传介绍狱务公开相关政策内容。
5、完善监狱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各监狱把“开放日”活动作为深化狱务公开、展示教育成果、展示公正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努力让监狱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监狱,增强执法透明度。各监狱邀请执法监督员、社会帮教人士、媒体记者、罪犯近亲属参加,着力凸显开放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层次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各监狱紧紧围绕罪犯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通报执法情况,切实推动执法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
6、规范罪犯信息卡功能开发应用。罪犯信息卡包括基本信息、医疗卫生、劳动改造等8大系统,涵盖计分考评、刑期变动、健康档案、狱内消费、劳动报酬等20多个功能模块。目前,各监狱监管区域内安装完成自助查询终端298台,向干警发放手持终端740部,制作并发放罪犯卡片近37000张,便于罪犯自主查询,既确保了每名罪犯实时知晓个人所有服刑情况,更保证了监狱对罪犯服刑期间各项改造活动的数字化管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市监狱管理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都能予以及时公开,并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要通过上海监狱门户网站积极完善便民服务、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深入开展上海监狱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上海监狱微信平台建设。
截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1526条,占98%;其他类信息27条,占2%。
此外,2015年,中央和本市新闻媒体共采编、刊登上海市监狱工作各类新闻报道906篇次,其中平面媒体报道595篇,立体媒体报道311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件,其余0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市监狱管理局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诉讼和申诉举报案件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市监狱管理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88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51次,在线咨询238次。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75000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狱务公开专栏、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减刑假释公示等。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网上办事专栏访问量56000余次。市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2015年页面总访问量为610万余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监狱管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监狱工作新常态下的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宣传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不予公开的“负面清单”尚未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
在2016年的工作中,市监狱管理局继续聚焦依法治监主题,坚持内涵式发展主基调,积极适应监狱工作新常态,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狱务公开宣传效果。在传统公开载体和宣传载体基础上,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大宣传力度:会同媒体共同策划狱务公开宣传重点、方式等;召开媒体通气会,系统介绍全局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宣传需求;加强与当前新兴网络媒体的合作,借助第三方的网络力量宣传狱务公开。二是推进狱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课题,当前狱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制度建设以及机制运行上,与标准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进一步健全狱务公开考评机制。要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建立考核清单,将狱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执法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把狱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上海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5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3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5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