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11-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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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2025年度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法律顾问1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研究和法律论证,参与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咨询,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

(二)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等;

(三)参与公司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工作制度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信息公开等工作;

(五)参与办理公司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六)协助公司了解掌握相关经营单位的涉法信息;

(七)对公司历年应收账款的催讨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八)参与民事案件的办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诉讼阶段代理起诉、应诉等工作;

(九)为公司民警、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包括讲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

(十)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由法律顾问处理的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较为充裕的服务时间;

(四)熟悉民商事等法律法规或从事过企业相关法律事务,熟悉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点;

(五)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同一律师、律师所在事务所不得接受超过我局2家单位的聘任;

(八)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选聘组织

公司成立选聘小组,由综合办、物业公司、财务科、总务科、安全科负责人组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起至12月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请下载《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172号,邮编:200433,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综合办负责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在审查与初选的基础上,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排名,提出建议聘任人选;

3.综合办负责将提出建议聘任人选,向局政策法制处预备案;

4.经局政策法制处同意后,选聘小组将建议聘任人选报公司办公会审定。

(二)签约

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公司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附件: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