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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2025年度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法律顾问1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研究和法律论证,参与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咨询,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
(二)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等;
(三)参与公司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工作制度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信息公开等工作;
(五)参与办理公司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六)协助公司了解掌握相关经营单位的涉法信息;
(七)对公司历年应收账款的催讨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八)参与民事案件的办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诉讼阶段代理起诉、应诉等工作;
(九)为公司民警、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包括讲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
(十)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由法律顾问处理的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较为充裕的服务时间;
(四)熟悉民商事等法律法规或从事过企业相关法律事务,熟悉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点;
(五)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同一律师、律师所在事务所不得接受超过我局2家单位的聘任;
(八)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选聘组织
公司成立选聘小组,由综合办、物业公司、财务科、总务科、安全科负责人组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起至12月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请下载《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172号,邮编:200433,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综合办负责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在审查与初选的基础上,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排名,提出建议聘任人选;
3.综合办负责将提出建议聘任人选,向局政策法制处预备案;
4.经局政策法制处同意后,选聘小组将建议聘任人选报公司办公会审定。
(二)签约
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公司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附件: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报名表